采购培训之五-合约管理
前言
采购合约管理是指交易双方或多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将要发生的交易行为所作出的承诺和对各自的职责与权益的约束行为。合约条款具法律效力。对招标采购而言,从开始日始至合约执行完止,买方与供应商在此期间内所有活动与操作过程均属合约管理需涉及的范围, 包括追踪;催货以及相应的供应商管理等功能。采购合约应包含的内容大体有:
1.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
2.合约条件变更之处置
3.品质保证及品质条件
4.权利义务与风险担保
5.智能财产权管理要项
6.合约有效期限与罚则
7.法律管辖等相关条文
采购合约解析
制造合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制造本合约所附“条件”所订 之物品,乙方同意制造符合甲方所提示规格的物品供应甲方。
第二条:采购单价
(一)“附件”中所记载的采购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而订的,并将其固定一年,每年按实际需要由甲、乙双方重新协议而修订。
(二)当采购报价决定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报价明细提示给甲方。
(三)当制造成本有显著变动,超过 ± 5% 以上(含)影响到本合约所订的采购业务,而导致甲方或乙方希望修订采购单价时,双方得以书面通知对方以做为单价修订及实施日期的协议。 (四)采购单价除在“附件”有特别约定外,是指为甲方的工厂交货价格。
(五)“附件”中所记载的推定购入数量,并不表示甲方向乙方保证购买数量。甲方在本合约有效期间内,可变更推定采购数量,予以追加或削减。
(六)前项的推定采购数量仅是甲方向乙方提示以作为估价条件,如合约期满后,甲方所采购的实际数量和该推定采购数量之间有大幅差异时,双方得以提出要求修改单价并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