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企业制度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不同参与者类群在企业经营中相互间权、利关系特点的差异。在权力关系上,这种区别主要表现为各类参与者在企业生活经营活动中的相对权力地位的不同;在利益关系上,这种区别主要与各类参与者的利益实现方式有关。
从理论上来说,不同参与者在权力关系与利益关系上的相对地位有两种基本情况:平等的权、利关系与不平等的权、利关系。在平等的权、利关系中,不同类群的参与者作为企业的共同主体,共同地直接或间接地行使决定企业经营方向、组织企业经营过程的权力,共同地分享由于活动的进行而带来的经营成果,并承担经营风险;在不平等的权、利关系中,只有一种参与者类群被视为企业的主体,行使企业活动方向的选择和过程组织的权力,支配其他要素的使用,决定企业的利益分配,占有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显然,参与企业活动的每一类要素供应者在理论上都有可能成为不平等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中的支配者。因此,企业制度的模式至少可以有以下四种类型。
模式1:资本逻辑的企业制度
在这种类型的企业制度中,权力派生于资本的供应,利益归属于资本所有者。资本的供应是行使权力、占有成果的唯一依据。作为权力主体,资本所有者既可以直接行使企业活动方向选择和过程组织的所有权力,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志,选择符合一定要求的经营者,委托他们代理行使部分甚至全部权力;作为利益主体,资本所有者完全占有销售收入扣除包括其他要素报酬的各种生产耗费后的剩余,并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这种剩余的分配。劳动者被资本所有者所雇用,直接被后者或其代理所支配,其工资报酬在企业最终成果形成以前作为成本而支付,因而基本固定。提供专门经营管理服务的经营者在这种制度中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受雇于资本所有者,因而要接受其支配;另一方面,作为资本所有者的代理,要根据资本所有者的委托对劳动者的服务进行指挥。经营者虽然有时也可能根据资本所有者的恩赐分得一定比例的经营成果,但他们所得报酬的主要方面是领取水平虽然可能很高,但相对固定的工资,因此其利益实现方式在本质上与劳动者相同,具有成本费用的性质。
模式2:劳动逻辑的企业制度
“权力派生于劳动、利益归属于劳动者”,是这种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作为权力的主体,劳动者直接或者间接地通过选举代表平等地行使企业经营方向和规模的选择等战略决策权力,而把与经营过程组织有关的日常经营权力交给经过一定程序选聘的具有一定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来行使;作为企业的利益主体,不同劳动者共同地决定如何根据他们的劳动贡献公平地分配企业经营收入扣除物质耗费后的剩余。经营者根据劳动者集体的委托,提供组织日常经营所需的服务,并以这种服务为依据参与经营成果的分配,资本作为企业经营中必须
利用的一种要素,其报酬在经营成果形成以前作为成本列支,因此资本供应者的利益实现与企业经营成果的高低没有任何直接联系,他们对影响这个成果形成的各种权力的运用也就无权过问在这种企业制度下,由于劳动者既是权力和利益的主体,又是经营者组织生产活动所需利用的一种要素,因此这两种参与者类群之间的权力关系是非常微妙的:在决策权力系统中,经营者必须服从劳动者集体的意志和决定;而在执行权力系统中,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者个人则须接受经营者的具体指挥。
模式3:知识逻辑的企业制度
权力派生于知识,经营成果的分配服从在企业制度的这种理论模式中,资本与劳动的供给不再是经营权力的来源或经营成果占有的依据,而只是拥有专门知识,提供专门服务的经营者在组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借助的手段。经营者的意志”是这种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经营者因为拥有专门知识而实际掌握和行使着组织企业活动所需的各种权力:不仅实际控制着投入这个过程中的各种要素的运用,而且实际决定着这些要素的组合方式和服务方向;不仅同时成为企业两大权力系统的实际支配者,而且实际控制着在各种要素服务的共同
力范围和规模的扩张。作用下形成的最终经营成果的分配,决定着如何将其用于组织发展,以实现其权与此同时,资本成为知识的工具,劳动者必须服从经营者的指挥。不论是劳动还是资本的供应者,他们从企业获得的与其服务相应的报酬,相对于一定时期的经营活动结束后形成的归经营者实际支配的最终成果来说,都是具有成本性质的支出。
模式4:综合逻辑的企业制度
这是各参与者类群在权力以及利益关系中均处于相互平等的地位的企业制度。“权力共使、利益分享、风险同担”是这种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现代企业的财产特点为作为企业集合体构成基础的各类参与者平等地行使经营权力提供了客观的物质基础;企业经营过程的进行、经营目标的达到必须借助的各类要素贡献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性质,为这些参与者公平地分享经营成果提供了客观的依据。由于各类参与者的利益都只有在这个成果形成后才能实现,其实现程度都随成果的大小而变化,都需承担因经营不善而带来的绩效低下的风险,因而他们都可能对影响成果水平的活动方向的选择或组织手段的运用表现出极大关注,并将把这种关注表现为参与决策过程中的权力的积极利用。